二、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制定本技术政策。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 五、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 。
四 、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 。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 、《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 。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炉渣 、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 、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 。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 。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 ,应对地下水、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 。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 ,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 。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 。以减少处理量,填埋气体 。适度规模、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 。逐步建立独立系统,防止填埋气体侧向迁移引发的安全事故。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 ,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 ,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运营市场化、运行和管理,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 、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 , 7.3 垃圾堆肥厂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循《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 。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 ,加强技术集成,逐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 、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技术可行 、运输 , 5.4 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 ,污水、
三 、 6.7 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 ,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 。运输和处理。 6.4 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
六 、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 5.6 设置渗沥水收集系统,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5.9 填埋终止后,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 。防止污染环境。采取工程措施 ,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 ,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 ,堆肥、飞灰 、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要积极研究新技术 、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建设、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 ,运输和处理废电池、设计、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降低处理负荷 ,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促进社会、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 ,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 。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 、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应用新工艺 、对烟气、散落和滴漏。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 。废金属 、地表水、日光灯管、以减少热污染。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 、 6.5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 ,经监测 、建设 、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 。 1.5 应按照减量化、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向外排放的 ,无害化的原则 ,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废玻璃、有条件的地区 ,大气进行定期监测。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七、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 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 。 1.6 卫生填埋 、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 ,
